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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17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始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10-29 17:16:33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张琪):10月29日,长春市2017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正式开始。2017年,正常营运车辆每台车每年补助17136.00元,每月补助1428.00元,每天补助47.60元,按此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为便于统计每月按30天、全年按360天计)发放补助资金。

  10月30日至11月5日,出租汽车企业上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信息;11月8日至12月7日,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3楼313室申请复核;12月11日,吉林银行开始发放补助资金。

  长春市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可登录长春交通运输局官网或长春信息港查询相关信息;长春市交通运输局也会在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景阳大路1599号)院内公示补助资金发放对象相关信息,并设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咨询电话:0431-81109058。

  补助资金由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负责发放,12月11日后,持有吉林银行油补卡的出租车经营者及驾驶员可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划卡取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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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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