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只为碧水蓝天——辽源全力落实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美丽辽源我的家。袁安分 摄
7月20日,吉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孙谦一行深入巨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实地督察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夏景明 摄
吉林日报7月26日讯(记者 隋二龙 赵蓓蓓):守护碧水蓝天,就是守护我们的家园。
7月16日下午,辽源市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吉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接受和配合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和持久战。
此次吉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源市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好交办任务。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直接抓、负总责,对本县(区)、本部门、本系统对接督察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开展自查,安排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干部承担具体工作。对于市工作协调组交办的各项任务,在第一时间进行研究、第一时间进行部署,严格按照时限和标准无条件迅速落实。
环境保护永远在路上。
为此,辽源市把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合力攻坚,全力整改。市协调组每天进行会商,在任务交办过程中,凡是涉及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明确一个牵头部门负总责,统一协调对接,由牵头部门直接对市协调组负责,市协调组对省督察组负责,从一个口出数据,向一个单位要结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凡是涉及督察工作任务,都亲自过问,靠前指挥,跟踪督办,落实到底。问责组立即启动问责机制,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任务完成不力、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通过环保督察,可以找准病症,有利于对症施策解决突出问题。
在案件办理上,严格落实市工作协调组分配的信访案件,第一时间接件;严格履行牵头单位职责,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不得退件;严格遵守时限要求,5日内必须报送案件办理情况。在宣传报道上,各部门主动与市工作协调组进行对接,主动提供新闻线索和典型案件,保持信息通畅、对称,及时将整改动态向社会公开,及时反映整改成效,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在反馈资料报送上,既要做到系统内部数据上下一致,又要做到县(区)和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统一,确保真实准确。
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主动开展回头查、回头看、举一反三。以这次省级督察为契机,加速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对标中央环保督察、省辽河流域污染专项督察、省第四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辽源着力解决上热下冷、步调不一、落实不快的问题,多做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持续完善责任体系和协调机制,部门之间做到职责内容明确、资料数据统一、前后衔接无误、问题解决到位。市工作协调组统筹做好协调调度工作,确保督察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生态环保高压态势不削弱、整改销号问题不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