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省下放县(市、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
长春晚报7月9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提高人事人才工作助推吉林振兴发展服务保障能力。《通知》明确指出全部下放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
近年来,吉林省在全面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先后对12个扩权改革试点县(市)下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增强基层用人自主权,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3月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空编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8〕8号),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的通知(吉厅字〔2012〕3号)同时废止。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际和新时代振兴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全部下放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自行组织,不再必须由所在市(州)统一组织。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权限全部下放后,各市(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下管理、监督、指导和服务职责,确保全省招聘工作放而不乱、规范运行。鉴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复杂性、风险性,对县(市、区)当前确实不具备独立组织能力和条件的招聘工作,各市(州)仍要承担起相关招聘组织工作职责,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待条件成熟后再适时下放,不得强行采取“一刀切”的放权方式推卸相应责任;各县(市、区)要增强担当意识,已具备独立组织公开招聘能力和条件的,应及时做好公开招聘组织权限承接工作。各县(市、区)公开招聘笔试试题命制工作应交由或委托具备命题资质的单位进行,或按规定向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购买命题服务,2个及以上县(市、区)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时间相近的,可由所在市(州)统一提供笔试命题管理服务,降低行政成本。
除招聘高层次人才外,各县(市、区)所有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都要事先报所在市(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市(州)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和人社部门网站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走出去”专项招聘可在招聘地单独发布招聘公告),不得违规不报擅自组织公开招聘或事后报告,不得仅在群众知晓面较小的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搞“假公开”。
各市(州)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收到所属县(市、区)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帮助协调有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