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就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实施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吉林日报6月13日讯(姜新 记者 何琳娣):为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的批示要求,从今天开始,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王绍俭、张焕秋、贺东平带队,赴长春、吉林、辽源、四平等地,对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他环保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今天上午,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常晓春通报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省环保厅、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负责同志汇报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实施情况。
金振吉指出,要认真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充分发挥好人大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依法监督,全面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贯彻落实,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进程。
金振吉要求,在执法检查中,要坚持依法监督、严格监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要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推动整改、认真反馈,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吉林省人大环资委、省环保厅负责同志就环保法律制度和全省环保形势作了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