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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设立基层纪检委员 延伸纪检监督触角

吉林日报2018-05-31 09:56:32

  原题:设立基层纪检委员 延伸纪检监督触角 筑牢正风反腐监督“前哨”

  吉林日报5月31日讯(记者 代黎黎 通讯员 马洪波):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力量,日前,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到延边州教育局,并在其直属机关6个直属单位党委、35个在职党员党支部设立了41名纪检委员,初步形成了驻派纪检组、驻在部门、基层党组织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自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延边州教育局以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在认真研究和探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针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在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产生的委员基础上,明确各级党组织推选一名党委委员、支部委员担任或兼任纪检委员。

  纪检委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员”,政风作风建设的“观察员”,预防违法违纪和严肃执纪的“纠察员”,基层单位与管理之间的“联络员”,身份特殊,责任重大。为此,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把选人用人关,凡是以往受到诫勉谈话、党内处分、行政处分等纪律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得担任纪检委员。为更好地发挥纪检委员监督、检查等职能,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了规章制度,规定了包括“履行支委会落实上级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提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在内的多项岗位职责,并对纪检委员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有效明确的职责分工,合理清楚的职责范围,对于纪检委员开展工作至关重要。为此,延边州教育局下达了《关于明确各党组织纪检委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纪检委员应在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指导,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主要负责党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和党纪教育,防止和纠正党内不正之风;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准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对党员违纪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部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帮助和教育工作;负责与派驻纪检组和上级纪委日常沟通联系;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今后,延边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将联合延边州教育局召开基层纪检工作会议,组织纪检委员全员培训,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委员正风反腐“前哨”作用,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尽早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延伸党内监督触角,激活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真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编辑:田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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