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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旅游部门捣毁一家“黑旅行社”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2018-05-10 15:56:07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李鹏):5月10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吉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日前,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与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工商局经济稽查总队行政执法人员联合行动捣毁了一家涉嫌“无照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黑旅行社”。

  联合执法检查组来到位于长春市大马路万晟商务港内的这家“无照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黑旅行社”时,非法经营场所内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大量赴港澳旅游的游客名单表、火车票、机票等。检查组发现一份用A4纸打印出来的《港澳出境领队带团必杀技》中有出行篇、深圳集结篇、香港实战篇、澳门补刀篇、珠海攻防篇、广州送团篇等六个部分讲明带团技巧;具体条款中有“注意零团费问题,可能会严查,不要打旗”等字样,还有诸如“进店之前各种接口封杀”、针对不买东西甚至对行程有异义的游客都有各种应对技巧。

  检查组发现,“黑旅行社”负责人隋某在没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与保险公司、直销公司等合作,涉嫌非法组织大量游客赴港澳等地旅游,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这是吉林省近年来查处的一起比较大的违法经营旅游业务案件。

  检查组现场对“黑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相关证据及操作业务的电脑依法进行扣押,对隋某等涉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将依法进一步调查处理。

  同时,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在跟团出行时要做到选择正规旅行社,注意查看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资质,不要选择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户外群”“驴友俱乐部”“自驾游俱乐部”“户外论坛”“徒步协会”等出行,避免发生强制购物等状况,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进行详实约定,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转拼团信息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则必须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旅游者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缴款后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作为凭证;拒绝低价旅游团,“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牢记心间。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报名时应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切忌贪图价格便宜而忽略品质,同时对各种旅游APP充值要慎重,尽量不要充入过多金额,以防财产损失。

  吉林省旅游执法监察总队提醒游客,如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旅游者应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保持冷静,理性沟通,防止损失扩大;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保存好旅游合同、缴款收据、发票等材料,在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向消费者协会或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对旅游中发现的涉旅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全国统一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

编辑:田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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