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张琪):4月21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为确保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工作有效开展,近日,长春市教育局印发《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保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
《方案》中规定,要严格落实年度脱贫攻坚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幼儿)资助体系,提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确保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对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高中、大学、中职分别给予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为就读于长春市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长春市小学、初中、高中的长春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据了解,2018年教育脱贫攻坚工作从2018年1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1月至3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4月至6月宣传资助政策、采集学生信息;7月至9月宣传走访、受助学生信息汇总上报;10月至12月受助学生资格审核、发放资助资金、处理结余资金、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