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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吉林省法院出台《意见》

2020-02-11 09:11:01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孙东临

  原题: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省法院出台《意见》

  吉林日报2月11日讯(王洁瑜 记者 粘青):2月8日,吉林省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释了法治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保障作用,明确提出了全面提高依法防控和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任务要求,吉林省各级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吉林省委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落细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从六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吉林省法院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刑事犯罪,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涉疫案件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全面排查梳理在审涉企诉讼和执行案件,依法慎用和变更司法强制措施,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高度关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工作给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双重”影响,秉持善意、审慎、文明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相关司法政策,多行“雪中送炭”的“暖企”之举,助力企业渡过难关。要重点关注相关生产销售企业、餐饮旅游行业、房屋租赁市场、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商会协会、基层调解组织等做好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吉林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互联网审判等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吉林省法院的应用力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线上”服务。要加强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疫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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