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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出台18条政策措施应对疫情 促进商贸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2020-02-07 14:32:37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杜伟   |  责编:孙东临

  国际在线吉林消息(陈施):2月7日,吉林省商务厅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务领域企业平稳健康发展18条政策措施》,在支持商贸企业稳定运营、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合作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吉林省商务厅支持商贸企业稳定运营,支持和帮助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跨省组织货源,协调落实生活必需品物资绿色通道政策,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支持吉林省商业联合会、饭店餐饮烹饪、饮食文化、家庭服务、药品流通、美容美发、石油、摄影、汽车商务、会展、家电维修服务行业协会,为企业恢复经营提供指导和服务,推动各类生活服务企业发展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鼓励电商平台与物流配送企业开展“无接触服务”;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支持企业举办网络促销专项行动,鼓励开展“线上购车节”“家电节”等网上促销活动,培育网红经济,支持开展直播带货、社交营销、平台促销。

  吉林省商务厅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贸易,鼓励企业进口疫情防疫物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国际、国内物流费用及财务成本补贴;为企业疫情期间存量订单面临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因疫情影响导致国际贸易合同无法履行问题的外贸企业协调国家相关组织开具“不可抗力证明”,降低企业所受损失;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境外展会,因疫情影响不能参展且展位费未返还的问题,按原标准予以补贴;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参加年度境内外展会的前3个展位费给予全额资金扶持,第4个及以上展位费给予50%支持;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在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年度秋季广交会展位给予优先分配;对一季度进出口增幅超过3%的企业,给予年度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90%支持,对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予以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全额支持,对疫情期间组织防控物资进口的外贸企业,给予投保进口预付款保险保费全额支持;统筹使用国家、省级外经贸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开拓30个国别市场;支持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推动长春、珲春用好用足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支持建设跨境电商“边境仓”“海外仓”。

  吉林省商务厅支持企业开展投资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联络,支持各地以网络视频、微信等多手段开展招商引资;针对疫情防控和疫情过后,催生的应急体系新需求和转型升级新需要,再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对成熟且有签约意向的招商引资项目,积极组织网上对接、洽谈,促进尽快签约,对已签约项目,做好项目的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对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协调外方统筹利用国内技术、资源、要素,尽快复工开工,对因疫情影响洽谈推进的外资项目,通过网络开展多种途径联系沟通,及时向外商提供相关信息;对因疫情影响生产及物流等环节导致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及时提供投资合作促进服务,指导企业多渠道收集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信息,加强境外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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