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跨省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实行临时管控 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要求

2020-01-28 14:50:48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杜伟   |  责编:陈梦楠

  原题: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跨省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实行临时管控 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要求

  中国吉林网1月27日讯(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王涛):1月27日下午,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部、省相关会议精神,就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部、省最新工作要求,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振才要求:全行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动员全行业力量,不折不扣、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和春运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处置和春运安全保障这场硬仗。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对跨省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实行临时管控 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要求

  王振才强调,目前,全行业即将面临春运返程和学生开学返校两大考验,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吉林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众志成城、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王振才要求,要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交通运输领域扩散和传播。一是要对跨省道路客运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实行临时管控。除政府指令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暂停吉林省跨省客运班线运营和跨省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批,对从事吉林省内客运班线运营的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班次和站点运行,并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减少疫情扩散的可能。二是要全面落实源头乘客体温检测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积极与卫健、公安部门沟通,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有关体温筛查的要求,设置好留观室、检疫站,对职工、旅客及停留、休息人员实行100%的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人员要坚决禁止其在密集区域活动,并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和报告。三是要全面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部门的要求,开展好通风、消毒工作,并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导,确保吉林省每一个固定服务区域全部配备防护设备和用品。四是要全面落实应急保障工作要求。各地要立即对应急保障车队进行点验,做好相关运力储备工作,确保随时能够投入疫情应急运输。要落实好“三不一优先”(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的要求,保障防控物资优先通行。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既做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又做到公路交通不中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中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不中断。五是要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防护工作。要搞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自身防控能力,确保每名奋战在一线的干部职工都能配戴口罩等防护设备。各地要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排查,去往武汉市等地的人员要采取隔离措施。要加强对办公场所、食堂等重点部位每日消毒、通风和人员体温筛查,确保办公区域安全。

  王振才要求,要加强领导,以最严格的要求、最过硬的作风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守岗位、深入一线,所有防控人员必须全力备战、应急到位,所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经营者必须全面动员、参与到位,所有应急运力必须有效供给、保障到位。二要强化正面舆论引导。要在客货场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点、运输车辆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力宣传本次疫情的主要症状、传播途径和防护措施,让人民群众更深入地了解疫情。三要做好值班值宿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和值班值宿制度,及时报送各项工作情况。四要强化工作督导。省厅成立了9个实地督导组,赴各地督导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各地也要加强对辖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的督导检查,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朱韶星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传达,让每位干部职工和行业经营者吃透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严格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图片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