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陈施):2019年10月12日,经吉林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吉林省作为全国唯一一个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加码加力推动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最新纲要性政策。12月17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宋建军出席并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施
宋建军介绍,2017至2019年,吉林省涉农贷款余额达5494亿元,占各项贷款比重27.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年均增长21%;2017至2019年涉农保险累计提供风险保障1697亿元,比以往年度总计金额高出76.8%,有效保障了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0.2个百分点,中央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吉林省农村金改探索做出重要肯定批示,吉林经验全国推广。
为进一步增强农村金改系统集成、精准优化、巩固提升的提档提速态势,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安排,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2019年3月份开始着手进行《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
《实施意见》系统深化了改革,突出开展“普惠强基、政策扩容、精准富民、融合提质、化险畅通”五大服务工程。
《实施意见》共包括12个方面57项政策措施。具体包括:用足货币政策,完善监管体系,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推动标准化金融服务站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物权服务,加快农村新型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普及“三农”风险管理工具,搭建股权交易涉农板块,强化资本市场服务“三农”功能;提高农业巨灾保险应急救助能力,加大涉农保险创新研发力度,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拓宽农村资源抵质押物范围,开展涉农产业链融资,创新农村信贷服务产品及模式;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入,精准对接脱贫攻坚多元需求,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力度;加大金融“村村通”工程建设,普及支付工具,完善农村基础金融设施;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助推涉农企业并购重组,推动金融与项目互动;加强财政金融配合联动,设立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基金,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机构规范执业,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农村金融领域风险;健全农村金改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快凝聚共识,保障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