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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让居者享有“幸福家”

2019-11-21 09:24:31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董健雄

  原题:延边州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让居者享有“幸福家”

  吉林日报11月21日讯(记者张伟国 王雨):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延边州住建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解决农村危房入手,下绣花功夫,下苦功夫、下硬功夫,深入推进全州住建系统脱贫攻坚工作。

  三年来,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1.8亿元,总投资6.2亿元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人群农村危房改造11349户,完成了全部存量危房任务,贫困户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州住建系统高度重视行业扶贫工作,从组织、政策、培训等多方位抓好落实。

  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班子成员和各处室精干力量全员参与。建立房屋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服务小组,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服务。制定并通过审批以州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设立乡(镇)村建设管理站配备乡(镇)村建设助理的指导意见》,支持乡镇政府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各个阶段不同特点,先后研究制定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延边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等20余份政策文件,指导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每年举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建筑工匠培训班,共培训1800余人次。组织全州360余人次到宁波及省内先进地区观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农危房改造。

  明确改造标准、方式、程序、质量安全要求,延边州住建局严守底线,以村民满意为宗旨,扎扎实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

  改造后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农房设计建设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推广建设节能、抗震的住宅,使用新型节能环保建材和技术……州住建局紧贴农民需求严格把关最低建设标准。

  坚持农户自建与政府统建相结合的原则,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危房改造户数较多,分布较为集中的,按照村庄规划、危房改造规划适当集中建设;传统村落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对于特殊困难群众,通过政府统一建设民生公寓、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提供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制定出台《延边州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规定了基本程序,同时固定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分类补助标准等工作,使农危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明确农村危房改造后的房屋必须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

  延边州住建局将日常巡查调度和各级专项督查相结合,在危房鉴定、建设审批、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链条实施监督管理,确保每一步都踏实有效。

  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基本要求和标准,严把鉴定人员资格,履行基本鉴定程序。按照“先审批后建设”的程序实施改造。各级住建部门组织管理和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达到入住标准后,对农户改造危房进行验收,合格后,完善农户危房改造纸质分户档案,将改造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工作。

  延边州住建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查不足,补短板,用不断的查遗补漏,织密网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在整个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针对我省在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所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州住建局会同州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组织行业专家对全州193户除险加固的农村危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抽验,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暗访督查。累计排查68个乡镇、134个村、488户农户。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督查报告,要求县市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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