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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 擅发小广告最少罚1000元

2019-10-10 10:17:49  |  来源:长春晚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长春晚报10月10日讯(记者 于慧):为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针对非法小广告反弹和群众投诉多、反映强烈的现状,9日,长春市文明办、市城管办决定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对长春市区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及城中村范围内的墙体、楼体、店面、门窗、地面、树木、箱体、围栏、线杆、灯杆等处的非法小广告及在街路两侧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全域覆盖。即日起到本月底,长春市集中开展非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对擅自在公共场所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广告的行为人,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当日,记者从全市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获悉,为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从即日起,对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非法小广告一律清理、对违法发布非法小广告的行为一律重罚、对内容违法的非法小广告一律侦办、对非法粘贴小广告的联系电话一律停机。为了治理出现的非法广告,将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依法捣毁伪造各类证件和印章、放高利贷、售卖赌博技巧等违法窝点,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对印刷违法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重处;对喷涂、粘贴、散发非法小广告行为实施上限处罚,对非法粘贴小广告的联系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在全市居民小区内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对简易的、低档次的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进行改造升级,提升维护清理效率,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

  “按照《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张贴、涂写非法广告的处以1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对发布非法广告的处以5000元到10000元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要处以10000元到50000元的罚款。”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鑫彧说。 针对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地铁、轻轨、公交候车厅、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内的由管理单位负责清理,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内的由管理单位和物业公司负责组织清理,弃管小区内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组织辖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清理。为了让非法广告的治疗持续保持,在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建立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合力打击非法小广告的联动机制,深挖非法小广告窝点、源头及幕后,做到露头就打、严查重罚。

  记者了解到,本次治理行动,城管、公安、房管、通信等多部门将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治理非法广告的合力。对发现的张贴、涂写的非法广告一律进行清理,对非法广告一律进行立案处罚。对非法广告中标明的电话号码,一律移送通信管理部门予以停机,对非法广告中有违法内容的,比方说办理假证、放高利贷、售卖赌博技巧的这些非法广告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办。另外,还建立由城市管理部门、管理单位、物业公司共同负责非法小广告日常清理的长效机制,购置清理设备对非法喷涂、粘贴的各类非法小广告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记者了解到,经过前段时间的发动阶段,现在已经到了集中攻坚阶段。近期,长春市文明办、城管办在对全市居民小区的摸排检查中,发现其中242个有物业公司或管理单位的小区存在张贴非法小广告问题较突出的情况,有些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管理不到位,群众意见较大。为进一步提高管理质量,净化小区环境,从现在起,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确定专门非法小广告责任人,组建专门清刷队伍,对非法小广告进行清刷覆盖;对张贴、涂写非法小广告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属地城管执法部门举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反弹。

  各城区、开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和管理单位的指导检査,督促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全面落实,对问题突出的,现场督办、限期整改,对拒不配合开展工作的物业公司、管理单位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对没有物业管理的物业小区由街道组织相关社区进行清理,对有物业管理的这些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企业进行清理,对不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的企业将会同住房和保障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对严重不负责任的,我们将给它列入黑名单。”张鑫彧特别强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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