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9月19日讯(记者 陈思秀):18日,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长春市开展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对每年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3000元奖励。
据了解,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奖励项目申报对象为长春市及各区(开发区)属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长春市市域范围内依法工商注册并在长春市依法纳税的企业在岗职工;在长春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在长春市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10月31日,按年度兑现。
需要注意的是, 此项政策2018年已经实施,2018年共为848名新成长技师、高级技师发放奖励金203万元。考虑到去年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没能及时审报,今年对申报对象做出调整:凡在2017年10月27日——2019年10月27日(以发证日期为准)期间在吉林省范围内取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网站可查的一线岗位工作人员均可申报,但同一人、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只能申领一次。2017年——2018年10月份已经领取的不再重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