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消息(蒋民):7月30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2019年“幸福长春•圆梦助学”活动正式启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安心就学”。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蒋民
为了顺利开展2019年助学活动,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市总工会、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慈善会进一步完善了助学政策、健全了工作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直接资助的同时,对有需求的学生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长春市对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参加中考或高考后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学生提供助学救助,其中对长春市主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高考生和孤儿高考生每人资助1万元(九台区、双阳区每人6000元),对低保边缘家庭的高考生每人资助5000元(九台区、双阳区为每人3000元)。
长春市对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提供助学救助。对新入大学的长春市城区及开发区高考生每人资助6200元,对新入大学的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高考生每人资助4500元。
长春市对2017年以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提供资助,考入本科及以上高校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资助6000元,考入专科的学生每人每年可资助3000元。申请扶残助学金时间为8月20日至9月15日。9月15日后取得当年入学通知书的学生,在入学通知书下达10日内到各区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2019年,长春市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高中、大学、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阶段给予每人1500元、2000元、4000元、5000元、7200元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
此外,长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长春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
会上,长春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巡视员董玉杰表示,2019年长春市的助学活动将统筹城乡、覆盖全市,通过多部门协同,多渠道保障,实现“有一助一”,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