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我市5月份CPI 同比上涨2.6% 食品拉动1.51个百分点
长春晚报6月14日讯(记者 何少梅):13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5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涨幅较上月回落0.3个百分点。 八大类价格同比“七涨一降”,三类价格同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6%、居住类价格上涨4.1%、衣着类价格上涨3%、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1.8%、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0.9%;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5.7%。 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7.7%,连续两个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拉动总指数上涨1.51个百分点,对总指数的影响58.8%。其中,猪肉类、鲜瓜果类和鲜菜类三类鲜活食品合计拉动食品类价格上涨5.7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