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5月8日讯(记者 陈思秀):近日,记者从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获悉,吉林省将开展2019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
根据吉林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査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筛查范围为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不含离休),筛査标准为1000元,筛査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筛查地点包括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筛査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各定点医院《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或到吉林省医保局官方网站查询。本次慢性病筛查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网上申报、医院预约模式运行,筛查时间从5月17日起至11月30日止。
各参保单位登录省医保局官方网站下载《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并发放给保健对象,按照保健对象所选择内容以选定医院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并与医院确认筛査时间后,组织保健对象前往检查。各参保单位要在5月17日至31日之前登录吉林省医保局官方网站申报保健对象信息,逾期未申报,申报信息功能将自动关闭。
在2018年度慢性病筛査过程中,有二级保健对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享受待遇,吉林省医保局特为上述人员安排一次补充筛查,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且要与2019年度慢性病筛査在同一所定点医院一同进行,定点医院会按照不同年度为二级保健对象划卡结算,逾期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