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长春市朝阳区实施“路长制” 激发城市管理新活力

2018-11-06 10:14:36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朝阳区永昌街道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路长制” 激发城市管理新活力

  吉林日报11月6日讯(李树权 本报记者 孙红丽):如何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强街道城市建设和市容管理水平,积极解决街区居民城市管理诉求?这些问题始终萦绕在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领导班子的心中,怎样破解,成了永昌街道的一件大事。

  今年年初,街道党工委确定了“以精品街道建设为目标,建绿色永昌”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明确“实施路长制,进一步深化‘五位一体’城市管理模式。”在反复研究探索后和吸收借鉴其他城市管理模式基础上,今年5月,街道对辖区内的主要街路、次要街路、背街小巷等,实行路长制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街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具有永昌特色的城市管理名片。

  顶层设计——构建管理体系

  在实施路长制管理模式之初,永昌街道积极整合城市管理力量,凝聚管理合力,构建路长制城市管理体系。

  建立权责明晰的管理体系。永昌街道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纪工委书记、党工委委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长任组员的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总路长,街道党工委委员任副总路长,执法中队队员任路长的路长制管理机构,将执法力量进一步下沉到每条街路。

  构筑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街道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着眼精细标准,打造精品街道建设管理升级版,实行街路由路长具体管理,街以外的由网格人员管理,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到“12345”,“1”是创建一个示范街道、一个示范社区、一条示范街路、一个示范庭院;“2”是应用二个管理平台,即:朝阳区社管通管理平台和永昌街道路长制微信管理平台;“3”是划分三个管理片区,即:惠民管理片区、义和管理片区、牡丹和杏花邨管理片区;“4”是实行四级管理,即:一级管理者为街道城管办公室,二级管理者为执法中队、城建科、社区、保洁中队、清运班组,三级管理者为执法中队片长、城建科片长、各社区城建主任,四级管理者为路长、各社区网格长(员);“5”是落实“五方共治”,由街道统筹,执法中队、城建科、各社区、保洁中队、清运班组五方参与,各负其责,分工不分家,共同完成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任务。

  同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设立城市管理市民监督员及城市管理共建单位,明确监督员及共建单位职责,强化对各路长履职尽责的监管力度。

  推进落实——提升工作成效

  为拉近同辖区居民的距离,切实把提高街路城市管理当做自己的首要责任,路长制模式把工作延伸向城市管理的最末端。

  推进街路精细化管理。结合日常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打非拆违、街路绿化等各项工作的推进,各路长对辖区街路进行多次巡查,对街路内违法建筑物、非法广告牌匾、门面装饰等18项管理内容进行日常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细化管理内容、严格工作标准,确保街路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推进管理示范街路建设。对于示范街路,加大日常巡查、管理力度,做到一般城市管理问题当日处理,重点城市管理问题二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此外,各路长及时清理沿街各类堆放物,占用停车泊位摆放物品,路边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市容面貌得到净化。

  建章立制——夯实管理机制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顺利开展,街道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保障街路城市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巡查、处置、督查、上报、交办的流程进行街路管理。各路长定时巡查,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路长根据职能职责及时处置,总路长及副总路长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检查,其作为考核各路长履职尽责的依据。

  建立考评机制。采取定期考核、日常检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领导小组结合街路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监督机制。对路长人员采取双向监督,在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监督的同时,设立市民监督员和城市管理共建单位,负责对路长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收集、反馈辖区内居民、商家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实行路长制管理模式以来,永昌街道街路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理、反馈时间缩短,居民能够在第一时间找到解决问题的队员,拉近城管队员与居民的距离,形成了具有永昌区域特色的城市管理全新路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