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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12项措施确保“个变企”转型平稳过渡

2018-09-07 09:45:54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积极作为 化解难点 12项措施确保“个变企”转型平稳过渡

  吉林日报9月7日讯(记者裴虹荐 通讯员张博雅 戴嵩):“8月初,我到东昌区政务大厅通过工商登记窗口的绿色通道,只用半天时间就办理完“个变企”所有流程。转型后,我们的税费仍然参照个体户相关规定执行,免除了升级的后顾之忧。同时,升级后还能够享受到商标培育、贷款补贴、社保扶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山庄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要转型升级。”通化市大明牧场休闲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中明告诉记者,原来以自主烧烤为主营的农家乐山庄现已转型为集餐饮住宿、休闲度假、亲子体验为一体的奶牛主题庄园,日接待能力可达500人次。在政府大力扶持下,争取将企业打造成吉林省休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

  今年,通化市“五转”大会召开后,作为“个变企”牵头部门的市工商局,以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化解“个变企”过程及后续发展中的困难为切入点,从四方面推出12项具体政策措施,确保转型平稳过渡。截至7月末,该市新增“个变企”登记2578户。

  实施放宽市场准入措施3项。一是由原施行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和企业设立登记分段办理,调整为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办理,使“个变企”登记流程更加便捷,实现“只跑一次”。二是由原规定市场主体注销再设立必须重新核准名称,调整为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的前提下,允许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和行业特点,放宽了企业名称登记。三是施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个变企”企业不改变住所的,无需重复提交住所证明材料,变更住所的,按照承诺制办理,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

  实施降低税费负担措施4项。一是所得税优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原25%的税率减按20%征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由原100%计入减按50%计入,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原25%的税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加计扣除。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其个人所得税参照个体工商户相关规定执行。二是契税优惠。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之间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其他“个变企”企业缴纳土地税和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三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个变企”企业按月缴纳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四是固定资产核算政策。个体工商户存续期间取得的固定资产,没有原始凭证无法证明其价值的,在“个变企”后,可以持有效评估报告经税务部门确认后,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实施财政金融支持措施4项。一是对小微企业获得省级、国家级技术进步奖或同等级别政府创新奖项的分别给予5至30万元、50至100万元奖励。二是对当年度新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0万资金奖励,对当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三是贷款补贴支持。对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小微企业需要评估的出质商标,按照实际收取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的10%予以风险补偿,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对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小微企业税贷保实际贷款利息50%进行补助,每年每户不超过10万元。四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并实行3年全额贴息,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400万元。

  实施社保扶持措施1项。小微企业招用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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