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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18-08-09 10:03:55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细化整改措施 强化责任落实 通化市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吉林日报8月9日讯(记者 李铭):“以前的垃圾箱破旧、有味,还容易招老鼠、苍蝇。现在换成这种不落地的垃圾箱,干净多了,周围环境也变好了。”在通化市二道江区厂北小区一处垃圾存放点,环卫工人们正顶着烈日加紧更换最后一批封闭式环保垃圾箱,小区居民于君欣喜地告诉记者:“这环保问题整改是动了真格了。”

  把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群众的环保诉求扛在肩头。自7月29日,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通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后,通化市委、市政府针对问题,勇于担当,立行立改,成效显著。群众身边的环保烦心事少了,山城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

  8月1日上午,集安市接受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头道镇东村,就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督办。督察组一行详细了解案件办理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浑江堤坝垃圾处理和水质状况。目前,江堤堆积垃圾已全面清理,并设置垃圾收集箱4处,实现了常态化监管,做到了日产日清。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居水环境是衡量居住环境的重要指标,柳河县、通化县围绕改善人居水环境,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提高百姓生活质量。

  在柳河县老辈人的印象中,发源于城南小五道附近的小地河一直都是人们夏季垂钓、休闲遛弯的好去处。但受人为和自然因素等影响,河底沉积了大量淤泥和生产生活垃圾。今年,柳河县住建部门投资623万元,对小地河实施了河道淤泥及垃圾清理、河底硬化覆盖、直排口改造等工程。对河道采用人工清运结合引水冲刷的方式进行清理,共清运淤泥、垃圾4000余立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小地河河水质量。“我家就在这小地河边上住,没事儿在广场上玩,打打球、做做运动。前段时间,这小地河多少有点味儿,经过两次清淤,现在没味了,早上、晚上运动的人也多了,非常好。”居民翟保安高兴地说。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小地河淤泥污染问题,柳河县住建局还对小地河流经的居民小区、城市广场等多处低洼地带实施了硬化覆盖,解决河底低洼囤积淤泥问题,截至目前,共完成4300平方米总硬化面积。

  蝲蛄河是通化县的母亲河,也是全县居民饮用水的主要来源。为了保护蝲蛄河水源地生态,通化县环保局监察大队近日对收缴的非法捕鱼器具进行了集中销毁。通化县水环境监督管理站站长王志佳说:“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蝲蛄河的巡查力度,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水污染事件,确保城镇居民饮水安全。”

  与此同时,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吉林省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推进力度明显不够,水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的问题,通化市畜牧局要求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对无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畜禽养殖场(户),不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予落实惠牧政策,配合环保部门实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编制完成《通化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同时,市畜牧局还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目标任务列入《畜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力度,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的生态种养模式,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下发《通化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通化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到2020年,全市要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生态保护监管执法薄弱,毁林毁草毁湿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通化市林业局通过强化执法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全面加强管护和深入宣传教育五项措施,强化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加大对案件查处力度,毁林毁草毁湿问题得到根本性遏制。两年来,全市共发生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656起,已查处案件3648起,结案率为99.78%,行政处罚3648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87.2万元。同时,加大修复森林资源力度,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2018年清收还林任务,共计完成造林68503.8亩。并同环保、国土、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先后4次对全市所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4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33个,其余8个问题按要求长期整改。

  加强煤质领域监管是通化市工商局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市工商局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煤炭经营主体工商登记,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经营户进入市场。根据全市煤炭经营主体汇总情况,按计划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煤炭商品质量抽检。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全面开展摸底调查,为做好全年煤炭市场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煤炭和质量不合格煤炭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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