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陈施):个税是涉及面最广的税种之一,其改革一直备受关注。6月19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草案拟将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据了解,此次改革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那么,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哪些群体将成最大受益者?改革前后纳税将会带来哪些变化……针对众多热点问题,国际在线吉林频道采访了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改革将对大家产生多大影响?哪些群体是最大受益者?
丁肇勇:对大多数人来说,起征点的上调意味着降低税务负担,如果按照工资1万元为例,税负能降到一半左右,在此基础上,再加上教育、医疗支出以及住房贷款利息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说,对中低收入群体是利好的,使其真正得到了实惠。
另外,这个收入阶段的个税征收主体为年轻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释放出年轻人的消费能力,从而增加可支配收入,与我国一直以来强调的通过内需来实现经济高速、高质量发展相吻合。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你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丁肇勇:一直以来,群众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呼声都很高,原因是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人均收入水平都在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起征点不变的话,增加的这部分收入将会被个税吃掉一块。
从另一个角度讲,个税起征点提高是鼓励群众通过劳动来获取收入,能够减轻群众的一些浮躁心理,使群众把更多的精力和资源投入到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中,从而加深群众对劳动的理解和尊重;公平的税制有助于鼓励公民形成以纳税为荣的社会风气,将真正发挥个人所得税对家庭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个税免征点提高会影响购房、购车等政策吗?
丁肇勇:个税起征点实现的是多方面的复合效应,税收减少的同时,又增加了如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扣除项,对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增加了实际收入的同时又减少了一部分成本的支出,从而降低了家庭和劳动者的税收负担。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针对此次个税起征点的改革,请您谈谈未来改革的发展方向。
丁肇勇:现在数字化技术越来越发达,随着大数据和云平台等技术的发展,未来将会更多地利用大数据进行征管改革。此外,未来的个税的扣除项也将更加科学合理,将从按个人来课税真正走向按家庭来课税,真正实现税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