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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局发布家电类商品监测提示

2018-06-01 17:58:13  |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消息(陈施):为加强流通领域大家电类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近期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市区部分商场、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对大家电类商品和小家电类商品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

  大家电类抽检合格率为100%

   依据①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②GB 4706.2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③GB 4706.11-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④GB 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⑤GB 4706.13-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冰箱冰柜、洗衣机、热水器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等8项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7个批次,7个批次均为合格,合格率为100%。

  小家电类抽检合格率为86.21%

  依据①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②GB 4706.1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③GB 4706.4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加湿器的特殊要求》④GB 4706.30-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⑤GB 4706.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剃须刀、电推剪及类似用途电器的特殊要求》⑥《电磁炉》GB/T23128-2008,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检验机构对液体加热器、加湿器、料理机、电磁炉、剃须刀等小家电商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8项进行了检测,共抽取样品58个批次,其中8个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6.21%,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13.79%;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标志和说明;2.机械强度;3.结构;4.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5.接地措施(不合格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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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家电类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不合格)商品名单。长春市工商局 供图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

     查询不合格商品品种、销售者、标称生产企业、不合格项目及批次等详情,请登录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cc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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