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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面完成

2018-05-11 09:45:16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我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全面完成

  吉林日报5月11日讯(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吕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吉林省级总河长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对辽河流域水污染专项整治的统一部署,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经合局、省畜牧局等部门,组成专项督察组,于2018年4月11日至26日,分赴四平市、辽源市及公主岭市,对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进行了专项督察和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督察组重点督察和检查了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地区的城镇、工业、农业农村面源及沿河沿湖等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水资源生态保护及节水等方面情况。督察期间,进行了地毯式的排查,共出动现场检查人员746人次,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8座、垃圾处理场8座、工业企业170家、其他企事业单位20家、畜禽养殖场126家、入河排污口1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7个、黑臭水体3处,现场采集水样180余份,发现了131个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专项督察组认为,四平、辽源及公主岭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配合,立整立改,联合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地方领导亲自率队督办,加强专项整治,拆除了一批非法排污口,采取了经济处罚、限产停产、挂牌督办、司法移交等系列举措,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了一批违法排污和环境污染问题。

  这次专项督察对辽河流域污染问题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查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四平市城市污水收集率较低,污水主干管线渗漏、溢流严重,雨污分流占比过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雨污合流占比较高、长期超负荷运行安全隐患较大、大量工业污水进管入厂、已建中水回用设施因无用户而未运行;公主岭市政污水处理及管网扩建进展慢、雨污未分流、大量未处理污水溢流直排入河,沿河所有乡镇均未建污水处理设施、大量污水直排入河。

  专项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辽河流域地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四平吉春制药、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无合法手续,四平职大、四平传染病医院等单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不达标、污水超标排放或直排。辽源利源精制超标排放,嘉利达(辽源)明胶所排废水污染物浓度超出入网排放标准,中聚新能源、辽源均胜电子、富奥汽车零部件泵业等企业危化品存放不规范,辽源恒辉工贸未办理环保手续;龙山佳艺毛纺等企业随意排污,东辽博隆纸业涉嫌用渗坑排污;辽源巨峰生化涉嫌在线监测数据造假,天楹能源的飞灰螯合固化效果未达国标、入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块大量粉化,东辽县垃圾填埋场未按国标要求接收飞灰和分区填埋。公主岭中粮生化、黄龙食品在线监测装置与数采仪数据传输误差大、污泥存放和处置不规范,宏昌食品、金润禽业等企业未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废水超标排放,大部分重点企业未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久拖不验现象突出。

  同时,专项督察组还发现上述地区生活垃圾处置不到位,辽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缓慢,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迟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突出环境隐患,河道被种植侵占现象较为普遍,部分水资源管理问题和农业农村问题还较为突出。

  在检查过程中,专项督察组第一时间将发现问题移交当地,并要求其尽快整改。在检查后,分别对四平市、辽源市及公主岭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列出了本次督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提出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管、落实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整治、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整改要求,并要求上述地区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在2018年5月底前上报整改方案和进展情况,自2018年6月起,每月15日前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问题销号。省环保厅将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推进缓慢、影响恶劣的,将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下一步,吉林省环保厅将推动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辽河流域重点污染企业的省级环境监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超标排放、超量排放企业,对久拖不验、超标排污的,立即采取限产停产、按日连续处罚、关闭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环保责任,加快推进各地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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