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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2018-04-11 09:39:22  |  来源:吉林日报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我省开展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工作 从七个方面重点治污

  吉林日报4月11日讯(记者刘姗姗 通讯员吕俊):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2018年省级总河长会议、吉林省政府东辽河污染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尽快尽早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强力扭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趋势,结合吉林省流域实际,自2018年4月11日至26日,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决定开展为期16天的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和专项督察。

  本次专项督察由吉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经合局、省畜牧局等省直有关部门成立联合专项督察组,分三组分别对四平市、辽源市、公主岭市进行督察。

  “此次督察将重点排查城镇污染、工业污染、农业农村污染、沿河沿湖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检查水生态保护和节水工作等七个方面。”吉林省环保厅厅长柴伟介绍说,督察组要通过本次督察全面了解掌握各督察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突出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并对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的工作原则,督察将对沿河两岸开展“地毯式”排查,专项执法、专项督察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立整立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实现全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全覆盖。

  在开展城镇污染排查方面,重点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污泥安全处置情况,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情况,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情况,四平市和辽源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重点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

  工业污染排查方面,重点包括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情况,重点污染源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和自动监控系统安装联网情况。

  农业农村污染方面,重点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情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

  沿河沿湖污染排查方面,重点包括河道、湖边垃圾、畜禽粪便清理情况,河岸、河床、河滩地和湖边侵占情况,违法违规设置入河排污口情况。

  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排查方面,重点包括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物及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一级保护区划界立标和隔离防护工程建设及维护管理情况。

  水生态保护检查方面,重点包括各地水生态恢复、退耕还林还湿、林地清收,生态基流保障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节水检查方面,重点包括各地城市节水、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地下水开采情况。

  据悉,此次督察期间,吉林省将加大查处罚问责力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做到边查边改、能立即解决要立整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长期坚持;对发现环境违法案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必要时移交司法等部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地区,督察组将启动问责程序,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督察要求各地政府要确定负责领导、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督察组督察工作,主动与督察组对接,将本地区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及时上报,坚决杜绝隐瞒漏报、敷衍了事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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