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支付已经成为市民消费手段的重要途径。 吴庆年 摄影
国际在线吉林频道报道(姜彦艳):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配套印发了《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
3月14日,国际在线吉林频道了解到,由于静态条码(商家提供打印好的支付二维码)易被篡改或变造,易携带木马或病毒,在《通知》中规定,使用静态条码进行支付的,同一客户银行或支付机构单日累计交易金额应不超过500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这就意味着从4月1日起,消费者如使用手机扫描商家提供的二维码进行付款扫码时,同一客户银行或支付机构单日累计交易金额超过500元,将无法正常支付。而要保证通过手机支付的正常使用,可要求商家使用扫码枪扫描消费者手机上的支付二维码付款。
对于使用付款扫码消费的,《通知》也规定,银行、支付机构提供付款扫码服务的,应具备差异化的风控措施和完善的客户权益受损解决机制,在条码生成、识读、支付等核心业务流程中明确提示客户支付风险,切实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在条码中植入木马、病毒等方式造成客户信息泄露和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