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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将专项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018-01-16 16:49:55  |  来源:中国吉林网  |  编辑:田东艳   |  责编:刘征宇

  原题:长春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16日召开 长春市食药监局提醒:网上叫外卖别选凉菜

  中国吉林网1月16日讯(吉网 吉刻APP记者 吕孟阳):为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1月16日,长春市食药监局召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暨新法培训工作会议。

  现场,长春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分局负责人约谈了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长春市区域负责人,要求其在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同时,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门店、确保线上线下餐食服务同标同质、确保配送环节食品不受污染、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随后,长春市食药监局为监管人员、第三方平台、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解读国家局《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进一步安排长春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8年,长春市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对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情况进行普查,全面掌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基本情况,同时,各分局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根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公示的餐饮服务单位地址,对辖区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并认真查处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报告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与经营地址不相符、无实体店、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后,长春市食药监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建立和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长春市食药监局对监管人员、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如下要求:

  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网络平台第一责任人责任。《办法》对网络平台开办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以及监管部门的责任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平台开办者,必须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总局领导关于落实《办法》的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

  一是要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二要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三要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四要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五要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长春市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订餐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正规的订餐平台。订餐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知名度高的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或供餐单位。不要因“超低折扣”、“好评返现”等促销行为而忽略了食品安全,落入低价低质的陷阱。

  供餐单位有证照。消费者订餐前应认真查看供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包括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应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供餐单位。切勿选择无证无照、无实体门店、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供餐单位。

  送餐距离要合适。消费者订餐尽量选择距离较近的供餐单位,以确保能够在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热食温度不低于60℃。

  品种选择有讲究。订餐时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当季食品,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食品质量要查看。收到订餐食品后,应当面查看食品质量,感官异常、变质、包装不清洁或怀疑受到污染的食品应拒收,不得食用。

  消费凭证要保留。网络订餐应索取消费票据或留存交易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食用后出现不适,要做好证据留存,依法主动维权,可及时举报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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