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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统一调整省直医保各类经办业务用表
城市晚报  2018-04-28 08:49:05

  原题:我省统一调整省直医保各类经办业务用表 规范20项业务19张业务用表单 

  城市晚报4月28日讯(记者 代丽媛):近日,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关于统一调整省直医保各类经办业务用表的通知》,为了更好地履行经办职能,确保业务经办期间生成的各类业务用表格式规范、保存完好、归档完整,发挥业务用表的记录、凭证功能,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对目前业务经办使用的各类表单进行了清理统计,优化了表单设计,固定了表单格式。

  本次调整共规范20项业务19张业务用表单,包括:人员新参保、人员统筹内调转、二级保健对象、人员停保、人员退保、人员在职转退休、单位信息变更、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门诊特殊疾病、异地就医、无工作男职工配偶生育、生育补贴奖励、转诊转院、急诊备案登记、工伤备案、工伤人员康复申请、工伤人员辅具配置(更换)申请、工伤人员身份确认、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工伤人员一次性医疗救助金等业务用表。

  吉林省医保局要求,省直各参保单位登录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www.jlyb.gov.cn)中下载更新后的业务用表,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本次调整的业务用表格式为唯一法定格式,凡在业务处理中不使用或使用与发布格式不一致的业务用表,视为无效表单。请省直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即日起按照发布的固定格式规范使用。

  省直各参保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业务衔接工作。各参保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反馈到省医保局,联系电话:0431—88690557。

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