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晚报3月15日讯(记者 海涛 通讯员 万增国):期盼在路上开车顺利安全,驾驶员李某竟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放鞭炮讨彩头。结果鞭炮是点着了,他也被处罚了。
9日9时59分,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指挥中心民警在巡查监控画面时发现,珲乌高速467km吉林至长春方向,一辆车牌号为吉A9****的黑色奔驰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后方未设置警告标志,情况十分危险;2分钟后,该车驾驶员走下车,一通翻找后,从车里拿出一个红色条状物体,向车前方走去。民警将监控探头拉近后发现,这名驾驶员拿的竟是一挂鞭炮,且已经平铺在车前燃放起来。直到鞭炮燃尽,驾驶员才上车继续向长春方向行驶。
分局指挥中心民警立刻通知前方站口警力进行拦截。10时30分许,这辆黑色奔驰车在长春东收费站口被拦停。当民警问其为何要在高速公路上燃放鞭炮时,驾驶员李某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家里“有说道”。
在民警详细询问下,李某表示,他要开车去上海,担心路上出危险,所以找人特意看了,说是在高速口放挂鞭炮就行。
因驾驶员李某实施“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对其在高速公路上放鞭炮的危险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