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东黑土

长春 江城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边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热线:0431-81126178
邮箱:jilin@cri.cn

吉林省设食品安全事故举报电话12311

2017-12-21 16:50:41  |  来源:新文化报  |  编辑:杜伟   |  责编:刘征宇

  原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设全省统一举报电话“12331”畅通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渠道

  新文化讯12月21日讯(记者 陆续):为了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据了解,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4个等级。有关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问题,就及时通报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方面,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县(市、区)级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食品药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之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向吉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报送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当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所需全部费用。设立吉林省统一的举报电话“12331”,畅通信息报告渠道,确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与相关信息的及时收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专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3、“国际在线”网站一切自有信息产品的版权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并出示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信息产品。
  • 4、对谎称“国际在线”网站代理,销售“国际在线”网站自有信息产品或未经授权使用“国际在线“网站信息产品,侵犯本网站相关合法权益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委托律师,采取包括法律诉讼在内的必要措施,维护“国际在线”网站的合法权益。
  • 5、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